女子遭纠缠式追求法院出手 禁止靠近100米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10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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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0 08:46:28 新民晚报
一场长达四年的执着追求,彻底打破了小雅的生活安宁。当喜欢变成每日蹲守,沟通化为尾随骚扰,这份所谓的深情早已越界。近日,闵行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因长期纠缠、骚扰引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作出裁定,依法为小雅签发了保护令,明确禁止小刚的骚扰、跟踪行为,并划定了100米的安全距离。小雅与小刚原本是同一楼栋的邻居。自2022年起,小刚对小雅产生好感,随即对其展开了长达四年的追求。尽管小雅多次明确拒绝,小刚依然每天长时间蹲守在她家楼下,只为了能在她进出家门时见上一面说说话。为了达成所谓的沟通,小刚不仅蹲守、尾随,甚至还找到小雅的父母,希望他们帮忙传话。小雅多次报警,但小刚在接受警方批评教育后依旧我行我素。这种甩不掉的纠缠,让小雅和家人的生活安宁彻底崩塌,精神备受煎熬。最终,她选择向法院求助。小雅诉称,小刚长期、持续的蹲守和尾随行为,严重侵扰了她及家人的正常生活,让自己活在恐惧之中。尽管多次报警、明确拒绝,小刚仍纠缠不休,其行为已超出正常交友或追求的界限。她请求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,禁止小刚骚扰、跟踪,并禁止其出现在自己住所100米范围内。小刚辩称,自己的行为只是出于好感,方式或许欠妥,但本意并非骚扰。他表示愿意尊重小雅的诉求,承诺未来不会刻意出现在她面前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禁止以恋爱、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、离婚之后,纠缠、骚扰妇女。本案中,小刚的行为虽源于好感,但其长达四年的求爱行为,已远远超出正常追求或社交的范畴,对小雅的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,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纠缠、骚扰行为。据此,法院依法作出裁定:禁止小刚骚扰、跟踪、接触小雅及其直系亲属;禁止小刚在小雅住所100米范围内从事影响小雅生活、工作的活动。目前,该裁定已生效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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